叶氏南天IP属地:内蒙古·锡林郭勒盟 发布于47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(🍡)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(zhou)亚平作(zuo)为音集协代(dai)理(🦄)总干事,同时也是(📦)北(bei)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(niao)人公司”)的控(🚱)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(zhou)亚平左手通过鸟(🤚)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huo)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(🍜)都记者查询天(tian)眼(🚆)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🈸)(jin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(😆)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(zuo)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(🎣)公司向索赔(🐈)的费用必(bi)然是归周(🐼)亚平个人(🎉)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(jie)收尾,和解的(👟)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(🏬),因此可以看(kan)出周亚平(ping)利(🍱)用职务之便(bian)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(🍧)留意到,年月(🍃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(🎆)的一份民(min)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(❌)(zhi)对(dui)《家在(😃)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(you)音集协还是(shi)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(📱)件(🙈)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(wei)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(✈)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(jin)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(zhe)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