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熊太二IP属地:四川·甘孜 发布于25分钟前
刷新2000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(📋)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shi)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(😁)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(🎫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(😴)万;(📈)右手(🎙)则通过音集(ji)协,向收(🐚)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(bao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(🚑)(tian)眼查及(🐳)中国(🍉)裁判(☔)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(💫)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(yu)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(hui)员,其音(🐂)乐(le)作(🥒)(zuo)品版权(quan)理应(💼)由音集(🚎)协代理(🤩)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(🔧)赔的费用必然是归(🗝)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(mu)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(🧑)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(niao)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(ke)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(🍟)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(dao)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(shu)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(gong)司要求一家(jia)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(🥞)首音乐(🔮)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(yong)。 关(guan)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(an)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(🚦)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(li)条例》第二十(shi)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(wei)中国音像著作(🚀)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(ren)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