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袭的马里奥IP属地:福建·三明 发布于46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(💸)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(dai)理总干(gan)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(ping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(quan)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(shou)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(fei)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(🎟)高达千余起(👆)。 “鸟人公司(🤥)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(qi)音(📋)乐作品版权理应(ying)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💭)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(shu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(gong)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(zhou)亚(ya)平个人公司所有(🔗),而无(🙌)需纳入音(😋)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(🉑)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(😋)收尾,和解的代(🌻)价也必然(ran)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🎡)月日中(📌)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(🔘)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(si)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(qin)权(🤰),并主张每(🚨)首歌元的赔(pei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(ying)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(🎤)(fa)起诉(🍬)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(🙋)也有(🥈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(ju)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(🔫)告应为中国(✔)(guo)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🐖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(yuan)著表演人及(ji)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(🔕)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(📡)据(🖋)证实。